今天是国庆长假的第一天,心情还好。
下午三点多的时候和一位前辈去了HI-TEA,闲聊一下目前的工作,交流一下经验。交谈中,听到如此荒唐的工作要求:1、若有员工辞职,在职员工不能与其再有任何联系,若被发现,会扣工资;2、在职员工不能与同行或是贸易公司的人谈恋爱;(前辈还补充说,所以公司好多人都还是未婚的)3、上班时,所有的MSN、QQ及邮件的内容全部都受监控,(也就是说,所有的谈话内容,高层可以全部翻阅)。听到之后,感觉前两点规定有些不可思议。条款有点像明星签的合同,不能谈恋爱,不能结婚,不能生小孩。哇......在这样的公司上班,有压力,极恐怖。
听到后,想想我们公司的守则,还是挺人道的。嘿.........真是间间公司都有不同的“企业文化”啊。
½、½ + ½、1
9 年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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